债转股是否有效,退股后如何计算利息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张懿邈 时间:2018-08-28
案情简介:债转股是否有效,退股后如何计算利息
2013年6月8日,黄某与A公司签订《融投资协议书》,约定黄某投资人民币50万元给A公司,黄某将50万元汇入程某私人账户。此后A公司按约定支付了回报分红。2014年2月20日,黄某与A公司、程某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书》,将黄某的50万元本金转化成在的股本金,并开具了记载内容为“今收到黄某粉师傅股权认购资金(本金转股金),两年期满黄某行使退出权后,程某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银行向黄某汇款20万元,并备注“退还粉师傅购股金”。
法院判决:应当认定债转股有效
法院认为,原、A公司之间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系三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两年期满黄某行使退出权后,《股份认购协议书》自动失效。黄某退出后,A公司理应及时返还股本金和股利。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退股后利息计算
那么,黄某行使退股权后的利息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首先,黄某按《股份认购协议书》的约定自认购之日起满两年后行使退出权,A公司亦同意黄某退出,但黄某行使退出权后,A公司未及时返还股本金和红利,故黄某提出的按年息20%计算利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其次,甲方行使退出选择权,所持股份应由丙方回购,回购价格相当于(认购股本金+期间股利),2016年2月20日后的股利计算为年息12%。黄某选择退股,和A公司共计退还黄某投资款28万元,A公司应向黄某支付红利10万元,股息46017.99元,股金133982.01元,尚有366017.99元股金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