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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限购以女方名义购买房屋 离婚后房产应该归谁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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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因限购以女方名义购买房屋

2008年,王亮(男)与纪霞(女)经朋友介绍认识,随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恋爱后双方协商结婚事宜。经协商,由男方家出资购买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某小区住房一套。但由于当时实施限购政策,男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如果婚后购买,双方就都没有了购买资格。于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以女方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在婚后发放,房产的所有人名字为女方。2011年11月双方登记结婚,2012年11月生下儿子。之后,纪霞因婚外情自2013年5月擅自离家,与王亮分居。王亮多次劝说,但纪霞执迷不悟。无奈之下,王亮诉至法院要求与纪霞离婚。但二人在房产的分配上起了纠纷,女方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男方则认为房子是自己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属于自己。

法院判决:房子属于原告的婚前财产,被告无权分割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首先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分割房屋时双方产生了分歧。原告王亮主张房屋系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应该归男方所有。但被告纪霞坚持房屋系婚前个人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对房屋的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王亮父亲提出,,购买房屋的房款均从他的个人银行账号上支付,是出资购买房屋的直接证明。在这些法律证据下,法院查明,该房是原告父亲在原告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因为限购原因将名字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产权登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是对其儿子(本案原告)一人的赠与,因此应认定该房产为原告的婚前财产。最终法院作出了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分割的判决。

律师说法:如何证明婚前房产归一方所有

1.在婚后买的话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你俩不仅要一起还贷还要在房产证上面加名,毋容置疑的共同财产。2.房产证上加名就是为了保证产权的明确的,加了他的名,他就有一半产权。3.一起还贷是可行的,反正你们的房子也要婚后买,还要加他的名。具体的手续要去他单位或管住房公积金的部门去问,不同的地方具体情况是不同的。4.立合同是可行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公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公证过的合同在日后遇上纠纷的时候作为证据很难被质疑,基本就是铁证。

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如父母付款买房交钱是从银行帐户汇款交的,那银行付款流水单是可以打印出来的。只要银行帐户的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柜台,要求打印几年几月几日的流水单,银行都可以打印出来的,这流水单有银行盖的业务章,可以作为父母出资买房的交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