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刘子豪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21-01-21
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
钦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遂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刘子豪系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高级),中共支部书记,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具有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知识背景,从事法律实践工作20余年。曾先后工作于某地市级检察院、法院,2001年从事专职律师,2009年设立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
- 行业职务:
- 四川省政法委、司法厅“丝法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入驻律师,四川省司法厅12348法网入驻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族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营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成都市律师协会武侯分会理事、副会长,法院首批入驻调解律师。
- 社会职务:
- 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应用协会副会长,成都市普法协会理事会理事、副秘书长,成都市普法协会武侯分会会长,西南交通大学EMBA校友会监事,遂宁市、钦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利州商会理事、副会长,人民调解员,普法员,“微党校”讲师,四川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 证书荣誉:
- 2018年度武侯区优秀共产党员(武侯区委),2017年-2018年成都市优秀律师(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2015年-2017年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2013年-2014年四川省优秀律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2011年-2014年成都市优秀律师(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四川省十佳消费维权律师(四川省法制办、四川律师协会、四川省法制报社),2011年度四川省十佳消费维权律师(四川省法制办、四川律师协会、四川省法制报社),入选《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 建党97周年武侯区“两优一先”先进典型风采录》(武侯区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