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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IPO按下暂停键 IPO的询价机制是怎样的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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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IPO按下暂停键

一直谋求上市的东莞证券再添变数,受锦龙股份行贿案件的影响,东莞证券宣布中止IPO申请,而这意味着东莞证券的IPO按下暂停键。

5月3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当日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鉴于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于近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5月2日收到回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的申请。锦龙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根据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的进展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中止审查分为如下几种情形,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质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以及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不过,有市场人士猜测,东莞证券此次申请中止审查IPO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而这意味着东莞证券的上市计划恐将被搁浅。

而锦龙股份与东莞证券缘于股权受让,2007年6月29日,西湖大酒店与锦龙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西湖大酒店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4%的股权以41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龙股份,同日,西湖大酒店、锦龙股份与君企公司签订《确认书》,确认西湖大酒店所转让给锦龙股份的股权系代君企公司持有,锦龙股份已向君企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IPO的询价机制是怎样的

在询价机制下,新股发行价格并不事先确定,而在固定价格方式下,主承销商根据估值结果及对投资者需求的预计,直接确定一个发行价格。固定价格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但效率较低。过去中国一直采用固定价格发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推出了新股询价机制,迈出了市场化的关键一步。

发行方式确定以后,进入了正式发行阶段,此时如果有效认购数量超过了拟发行数量,即为超额认购,超额认购倍数越高,说明投资者的需求越为强烈。在超额认购的情况下,主承销商可能会拥有分配股份的权利,即配售权,也可能没有,依照交易所规则而定。通过行使配售权,发行人可以达到理想的股东结构。在中国,主承销商不具备配售股份的权利,必须按照认购比例配售。

当出现超额认购时,主承销商还可以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又称“绿鞋”)增加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赋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可以在股票上市后的一定期限内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一定比例的股份,在此期间内,如果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直接从市场购入这部分股票分配给提出申购的投资者,如果市价高于发行价,则直接由发行人增发。这样可以在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间内保持股价的相对稳定,同时有利于承销商抵御发行风险,每有分析行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