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借款 妻子继承遗产应偿还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张懿邈 时间:2018-01-17
案情简介
原告覃某与已故的韦某是朋友关系,韦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3000元,并打过欠条。韦某去世后,覃某要求其妻周某偿还,虽然周某承认欠条确为其夫所写,但其辩称该借款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生活,与其无关,拒绝偿还,双方遂闹上法庭。
法院判决
原告覃某与已故的韦某是朋友关系,韦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3000元,并打过欠条。韦某去世后,覃某要求其妻周某偿还,虽然周某承认欠条确为其夫所写,但其辩称该借款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生活,与其无关,拒绝偿还,双方遂闹上法庭。都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因偿还丈夫生前债务而引发的纠纷案,判决被告周某偿还原告覃某借款13000元。
下一篇:以夫妻名义同居 债务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