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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务得不到清偿,拿借条向法院起诉维权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张懿邈  时间: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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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到期债务得不到清偿,可拿借条向法院起诉

陈某称,自2011年8月起,唐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向他借款共计59万元,唐某承诺于2012年6月2日前归还,但过期仍分文未还。唐某还曾给陈某写下了很多张的借条,陈某拿着借条去找唐某,但是唐某就是不还给他,为此,陈某拿着唐某写下的借条把唐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归还本金59万以及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到期债务得不到清偿,法院支持借条效力

唐某立即归还借款59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按本金59万元计算,从2012年6月3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并且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为唐某未作答辩,为支持陈某诉讼请求,陈某在庭审中出具借条一份及相应的借款协议三份,证明唐某确实向陈某借款59万元。借条作为本案的关键证据,经法院审核,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规定,且唐某未到庭质证,视为放弃质证权利,故法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定,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

律师说法:到期债务得不到清偿,拿借条可维权

合法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唐某向陈某借款后签下借条但未按约返还,已构成违约。故陈某要求唐某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应判唐某返还陈某借款59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