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债权凭证真实性认定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5-17
一、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借款人出示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已婚的均提供夫妻双方的资料);
(二)抵押人出示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均提供夫妻双方的资料)房产证及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第二套住房的房产证或直系亲属
5、夫妻双方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资料
2、审核材料
3、评估房产
4、办理(借款、强制执行)公证(交纳公证费)
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交纳所有费用)
6、放款
7、到期归还贷款本息及解押。
二、债权凭证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如何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实践性法律关系,故原则上债权人应当对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借款支付承担举证责任,但仅凭借款凭证并不一定能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性,同时应考虑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交易习惯以及证人证言等因素。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一)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
(二)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