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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除权用)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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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之四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民事判决书 

                 (公示催告除权用) 

                      (××××)×海法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提货凭证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提货凭证名称、货物金额和签发人、持有人、背书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承运人×××请求提货。 

  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说明: 

  本判决书样式供海事法院在受理海事公示催告案件,并发出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公告后,在规定期间无人提出申报,依法宣告提货凭证无效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