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除权用)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21-03-08
样式之四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民事判决书
(公示催告除权用)
(××××)×海法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宣告提货凭证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写明提货凭证名称、货物金额和签发人、持有人、背书人等)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承运人×××请求提货。
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说明:
本判决书样式供海事法院在受理海事公示催告案件,并发出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公告后,在规定期间无人提出申报,依法宣告提货凭证无效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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