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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CEO或将于9月初离职 特定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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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CEO或将于9月初离职

据澎湃网报道,易到正在构建新的管理层架构。接近易到的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易到CEO彭钢已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易到新控股股东韬蕴资本已经收到彭钢的这一申请,并接受了这一申请。
据悉,彭钢具体的离职时间最迟在今年8月底或9月初,目前已在等待交接工作。
据此前消息,韬蕴资本也在为易到寻找新的CEO。

特定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原则上,股份自由转让,但是存在特定人转让股份的限制,主要是以下三类人。

第一,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并且其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三,公司本身不得接受自己股份的转让,即公司回购自己股份的禁止。但在几种情形下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