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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圆圆参投鲜花电商 出资方式有哪些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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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圆圆参投鲜花电商

据澎湃网报道,7月19日,由高圆圆参投的鲜花电商“花点时间”完成B轮融资,由东方富海、经纬创投、前海母基金、清晗基金共同投资,老股东清流资本、梅花天使等跟投。

据了解,高圆圆参与了“花点时间”的天使轮、A轮融资。在7月19日“花点时间”融资发布会现场,高圆圆自称,“可能真的是那种不是非常专业的投资人。”高圆圆透露,她最初投资“花点时间”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对青山资本及其创始人张野的信任,二是“花点时间”创始人朱月怡“想做一件跟幸福有关的事情”的理念打动了她。据介绍,青山资本创始人张野是高圆圆投资“花点时间”的“领路人”,青山资本也是“花点时间”天使轮、A轮投资方。

出资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出资方式主要有两种: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天使投资主要是货币出资,而非货币出资相当于现物出资,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等。财产可以作为出资的标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非货币出资中比较特殊的是股权出资。股权出资符合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标准,但出资人以股权出资需满足一定条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其中,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主要是指,首先要满足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则,因为股权出资实际上是一种股权转让;其次,股权出资需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关于其它的非货币出资,商誉不能单独出资,而商业名称可以出资,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才算是履行了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