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写借条,多张借条汇总成一张借条有效吗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张懿邈 时间:2018-01-31
案情简介:朋友借款写借条,多张借条汇总成一张
2012年至2013年期间,舒某某因投资需资金周转,向宋某某陆续借款共计人民币450,000元,并分别出具借条,约定月息2分至2.5分不等,舒某某也一直如约支付利息。后为方便计算,双方于2015年3月26日,将所有借条汇总为一张,并约定此后利息全部按月息2.5分计算,但此后被告并未如约付息,经宋某某催要,仍未归还本息。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某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舒某某还本金及利息,而舒某某则要求法院认定汇总借条无效。
法院判决:汇总借条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
法院经审查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适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由多张借款合同汇总成一张的该借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舒某某负有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本案舒某某拖欠借款本金不予归还,确已违反合同约定,故宋某某要求舒某某归还借款本金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多张借条汇总成一张借条有效吗?
汇总借条从本质上来讲也是一种合同,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订约主体、订约形式都做了具体的规定,首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其次,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最后,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多张借条汇总成一张借条,从形式上来讲像是重新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实际上是对前面诸多借款协议的综合,只是在利息的约定上有了新的内容,但是,双方对利息的约定已经有了新的一致意见,所以,法院对于宋某某的诉求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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