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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电线、变压器损坏,是否属于赔付范围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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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交通事故导致电线、变压器损坏,是否属于赔付范围

2016年12月2日,刘某驾驶自己所有的自卸货车,因操作不当使货斗升起挂到电线烧坏变压器,造成电线、变压器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为修复上述电力设施,遭受经济损失2.1万元。此次事故发生时,刘某所有的肇事车在财险公司的承保期内,刘某向财险公司理赔未果,特诉至法院。财险公司辩称,变压器损坏不是汽车碰撞造成的,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付。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判决如下:由被告财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2.1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计163元,由被告财险公司负担。

律师说法: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经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刘某为事故车辆在财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故本次事故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应由财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刘某已先行支付了赔偿2.1万元费用,财险公司应就刘某已支付的合理费用承担赔付责任。变压器的损坏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刘某为修复花费了费用,因属于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理应属于财险公司的赔付范围。